我镇地处皖南山区,地质构造比较复杂,属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灾害点位于镇村小河里组,灾害类型为滑坡,规模主轴长100米,最大宽为300米,估计厚5—10米,体积1.68万立方米,诱发原因为强降雨,威胁小河里组25户130人,约125万元财产。
一、防治方案
滑坡是斜坡上的土体或者岩体,受地下水活动及人工切坡等因素影响,在重力作用下,沿必须的软弱带整体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而造成的,我镇拟对该地质灾害点进行重点防治。首先在滑坡位置竖立醒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标志牌,同时发放群防群测“明白卡”,加强农户个性是受威胁对象的防治意识;其次,做好对该灾害点的监测工作,设定监测人,做好日常监测数据的纪录,雨季尤其是强降雨期间加强监测,防患于未然;再次,要治理灾害点的地表条件,要植树种草,禁止乱砍滥伐,保证植被覆盖率,同时适当削方减载,采取支档、避让等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二、应急预案
(一)灾前预警
一方面根据县气象局的异常暴雨天气预报发现监测点出现异常变化时,由办公室提前通知灾害易发点的职责人,发出预警;另一方面根据监测人对灾害点的监测状况进行统计,决定出险情时发出预警。预警方式为鸣锣,同时向受害点群众发出警告,要求尽快疏散,尽可能搬离灾害点,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组,由镇长任组长,明确职责,统一部署救灾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明确分工职责,服从组织领导,保障救灾效率。
(三)防灾措施
根据小河里滑坡的地理位置及交通条件,确定险情发生后的撤离路线为向滑坡体的两侧疏散,最后在龙山村路集中,要有组织有纪律地在监测人汪四清的带领下,尽快逃离灾害点,严禁向灾害体运动前方撤离,尽可能的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防灾机构组成
1、灾害调查组:由国土所牵头,负责灾情调查上报和监测点的建立,危险区、段、点的确立。
2、宣传教育组:由中学及中心小学牵头,负责防治知识宣传、灾情收集报道。
3、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具体负责救护工作,首要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4、秩序维护组:由司法所、派出所组成,负责秩序维护,组织疏散、保护财产等。
5、后勤保障组:由民政所及财政分局组成,负责对灾后状况进行统计上报,并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援助,尽量减少人民的财产损失。
1、总则
1.1、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锦屏水电工程应急管理体系》,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锦屏二级电站引水隧洞项目经理部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1.4、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突发性地质灾害组织机构和职责
2.1为保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实施,避免灾害施救过程中的盲目性,使应急救援工作有序进行,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救护联络电话见附表1):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应急救援的指挥机构,负责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人力、物力和经费等资源,负责现场救援工作及协调有关单位进行应急救援,负责事故现场的评估及报告事故抢险救援的情况等。
3.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几个工作组:
3.1.1现场救援疏散小组:
现场救援疏散小组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发生灾害时,及时将灾害现场人员和设备及时疏散到安全地点,注意保护灾害事故现场,严禁抢救过程中的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避免灾害扩大和抢救中的伤亡及财产损失。
3.1.2应急救援后勤保障组
应急救援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所需生活用品和物质供应及抢险时的设备准备(干粮、水、挖掘机、装载机、出渣车等),保障急救伤员的交通车辆,包含联系医疗救护车;由设备物资部负责应急救援后勤保障组的日常性事务工作。
3.1.3信息联络组
信息联络组负责对内、对外灾害快报的信息联络。发生灾害后及时通知项目部领导、各相关部门、地方有关部门(、交警、安监局、、消防)、业主、和本公司安全质量部和保险公司,同时接收并传达上级单位领导的指示。信息联络组由综合办公室负责。
3.1.4医疗救护善后处理组
医疗救护善后处理组负责现场抢救伤员,安抚伤员家属,各种费用的赔付和善后处理工作,协助地方有关部门对灾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向保险公司报案,准备工伤索赔资料。由计划合同部负责医疗救护善后处理组的日常性事务工作。
3.1.5灾害调查处理组
灾害调查处理组负责调查事故经过,做好调查事迹绘制现场图,拍摄现场照片或录像,收集现场资料,分析灾害事故原因,为灾害处理提供原始依据,为工程保险索赔提供相关证据;由工程质检部部负责灾害调查处理组的日常性事务工作?/p>
4、应急救援资源配置
4.1应急资金准备
4.1.1项目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锦屏建设管理局有关管理办法,安排好救灾资金预算,分担救灾资金,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抢险救灾资金到位。
4.2物资准备
4.2.1
按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项目部设置物资存放点(大水沟桥材料厂),包括:帐篷、衣被、净水设备、急救药品、方便面、火腿肠等。
4.2.2
救灾设备大部分集中在机械队,救灾时,经协调,先调用临近单位救灾物资设备。救灾设备包括:挖掘机、装载机、出渣车、皮卡车、吊车等。
4.3通信信息准备
4.3.1保持与锦屏建设管理局、二滩国际监理部及地方救灾通信网络的畅通,通讯器材:办公座机8部(每个部门各一部),对讲机10部,移动手机每人1部。
4.4人力资源准备
4.4.1项目部各施工队各抽出30名体质好的施工人员作为救灾队伍(共300人左右),将救灾队伍分成7个小组,根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调动现场需要有组织的进行救援。必要时,邀请专家赴现场指挥。
5、防灾抢险
5.1、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遇大雨以上强降雨和接上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密地质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特别是要加强1560平台、14#碴场、支护队生活营区、7#营地等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房前屋后陡坡、斜坡、沟口地带的巡查、排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向上级报告并组织受影响人员撤离,在现场醒目位置张贴应急电话。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选点,确保安全。划定临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
5.2、监测、巡查要求
汛期5月1日——10月31日每天对施工区域巡查一次,若发现监测地质灾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增加观测次数,并通知各施工队加强观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好数据记录、归档。
5.3、灾后处理与恢复重建
5.3.1灾情发生后,项目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安定职工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职工,及时组织灾全体职工众开展自救。
5.3.2结合受灾现场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自然灾害救济补助,帮助解灾民吃饭、穿衣等基本生活困难。
5.3.3根据项目部制定的恢复重建工作方案进行恢复重建工作。
6、保障措施
6.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
6.2、宣传到位。向广大职工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地质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职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6.3、措施到位。在地质灾害点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提高员工的防范意识,地质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查。
6.4、物资设备到位。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存放在材料厂,必要的设备由机械队提供,其它各施工队配合积极救灾。
6.5、人员配备。项目部各所属施工队各配备30名抢险人员。由项目部统一调动。
7、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及演习
项目部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及演习由安全环保部、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原则上每一年进行两次演练,若上级主管部门另有要求,另行通知。
安全环保部及各下属单位负责人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现场急救知识教育和紧急情况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培训。
8.3奖励与责任
8.3.1对在自然灾害救援工作中做出突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
8.3.2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有效处置我乡境内发生的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县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本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地质灾害是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地质灾害按其危害程度划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个等级,其中小型地质灾害为:因地质灾害死亡3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三)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特大型、大型、中型、突发性地质灾害由省、市、县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小型突发性地质灾害由乡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报县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配合。
二、机构和职责
(一)乡地质灾害抢捡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谢芳菲任组长,曾博、朱喜珊任副组长,聂佳枫、刘军文、林向军、洪春林、傅建斌、肖志武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国土资源所),林向军兼办公室主任。
(二)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乡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配合上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大型、中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做好小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需要,紧急调集抢险的应急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根据需要由交通管理部门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1.乡党政办公室:负责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联络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调度全乡人力、物力及相关的后勤保障工作。
2.乡原国土资源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及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会同乡有关单位做好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助的部署工作;组织地质灾害调查;负责对发生或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建筑物或建筑工程进行危房检查,组织指导群众安全转移。按照有关规定向县和县自然资源局报告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和处置结果。
3.乡原水管站:组织和督促对水库周边、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助工作;及时向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和村委会通报降雨信息,汛期动态。
4.乡原民政所:及时掌握灾民安置动态,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乡对灾区安置和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及时向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5.乡林业派出所:负责做好社会治安工作,防止因突发性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发生。
6.乡卫生院:及时赴灾区投入抢救治病和防疫工作;及时向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7.其他有关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参与抢险、救助工作。
三、监测和预报
(一)建立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和群测群防网络,形成覆盖全乡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在上级行政职能部门指导下建立与防汛网络、气象监测网络互联,及时传递地质灾害险情和汛情的信息网络。
(二)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接到地质灾害紧急情况或险情报告,立即摸清情况,并向乡报告,还应向县和县自然资源局报告。
(三)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基层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乡、村、组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牌,并及时向乡和乡国土资源所报告。
(四)乡及时将降雨信息和防灾要求通知到各村、由村及时组织通知到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内的群众;各村委会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发现地质灾害险情,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
四、应急处置工作
(一)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的处置
当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发生后,乡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初步判定地质灾害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立即将灾情向县和自然资源局报告,同时越级上报省、市和省、市自然资源(厅)局,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积极配合上级组织力量救灾,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二)小型地质灾害的处置
小型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乡将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判定地质灾害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在1小时内将灾情向县和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五、善后处置工作
(一)地质灾害工作发生后,乡各级组织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情绪,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及时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和处置善后工作,民政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做好救灾物资调配和灾民安置工作。文化广播站及时准确、客观地报道抢险救灾的工作情况。
(二)乡直各单位、村民委员会及村民小组,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
(三)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应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相应的补偿。
(四)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表彰。
(五)对不及时按本预案报告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不服从指挥调度,不认真履行职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为了保障我乡突发性地质灾害防灾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原则:坚持地质灾害防治“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相互配合和衔接,共同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二)适应范围:本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适用于x乡(镇)境内崩塌、滑坡、地面沉降、塌陷、泥石流等灾害发生后的应急。
二、地质灾害等级的划分和预案启动的条件及方式
(一)地质灾害等级的划分:按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级:因灾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社会影响较大者。
2、重大级:因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者。
3、较大级:因灾死亡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较大者。
4、一般级: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不大者。
(二)预案启动条件和方式:地质灾害发生后或地质灾害险情出现时,由乡宣布启动本级预案。并进行调查,将调查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按程序进行处理。
(三)抢险救灾应急指挥机构
三、为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应急指挥工作,成立“x乡(镇)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负责全乡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的领导指挥工作。
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乡长)
副总指挥:(专职副)
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宣传动员组、动态信息组、灾害调查组、秩序维护组、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疏散组、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物资筹备组、搬迁安置组、灾后重建组、运输组、资金筹备组等12个工作组。
1、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兼)
成员:x
2、宣传动员组、通讯组
组长:(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农村放映员)
3、动态信息组
组长:
成员:
4、灾害调查组
组长:(派出所所长)
成员:(派出的人员)
5、秩序维护组
组长:(委)
成员:(派出所人员)
(司法所人员)
6、抢险救助组、人员物资疏散组
组长:(武装)
成员:
7、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
组长:(卫生院院长)
成员:(卫生院职工)
(计生服务站职工)
8、物资筹备、搬迁安置、灾后重建组
组长:(副乡长)
成员:(财政所)
(企业站)(计生办)
(民政办)
(民兵应急分队)
9、运输组
组长:(交管站)
成员:
10、资金筹备组
组长:(财政所所长)
成员:(财政所人员)
(民政办人员)
四、职责分工
1、总指挥部:负责领导和协调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工作,发布实行紧急应急措施命令,部署各项救灾应急准备,督促检查救灾应急工作的人、物、财准备情况,研究决定处置有关重大问题。
2、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
(1)当灾情发生时,协助领导组织调度抢险救灾急需的人、财、物,同时搞好纵向和横向的协调工作,促进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2)及时传达国家的、法规和上级的指示。
(3)对抢险救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机关和领导报告。
(4)对以上技术性工作需要专业部门的指导的,经请示领导批准后及时与专业部门联系。
3、宣传动员组:
(1)按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有关信息。
(2)大力宣传防治救灾过程中的先进和事迹。
4、动态信息组:
(1)及时收集灾情信息,掌握抗灾救灾情况。快速准确的报告灾情,为指挥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
(2)做好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抗灾资金、物资安排落实。
5、灾害调查组:
(1)迅速赶到现场进行调查,查明受灾范围、灾体的规模、灾害类型、可能的诱发因素。地质成因、估计灾害损失和社会影响、确定其等级,预测发展趋势,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并按速报制度的原则、内容及时上报。
(2)待救灾结束后,拟定工程治理方案或搬迁计划。
6、抢险救助组:接到命令后,迅速投入救灾抢险工作。
(1)抢救受灾害人员,寻找失踪人员抢救国家和人民重要财物、文物。
(2)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疏散灾区和危险区的人员及财产,要按照事先选择预定的路线及时地疏散到安全地带。
(3)对灾害体尚存危害部分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4)帮助灾区人民恢复生产生活。
7、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
(1)负责迅速组织医护、防疫人员组成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2)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
(3)迅速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8、物资筹备、搬迁安置、灾后重建组:
(1)规划落实灾民转移安置点。
(2)指挥帮助灾民搭建救灾篷。
(3)保证灾民转移安全有序。
(4)为灾民提供基本生活必需品。
(5)帮助灾区修缮、重建因灾倒塌和损坏的居民的住房。
(6)帮助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9、秩序维护组:灾害发生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10、交通运输组:
(1)负责转移安置灾民的车辆准备,组织救灾物资的运输。
(2)负责灾中被毁道路、桥梁的交通管制及其灾后中断的道路、桥梁的修复。
11、通讯组:负责通讯设施完好,保证抢险救灾通讯畅通。
12、资金筹备组:负责筹备资金、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五、险情或灾情发生时的预警信号、人员财产转移路线及安置点。
(一)预警信号
打铜锣。
(二)人员财产转移路线及安置点(见附表)
1、总则
1.1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省境内,由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地质灾害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为主的应急管理,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
依法管理、快速反应。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加强防灾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灾减灾、自救互救快速反应能力。
监测避让与勘查治理相结合。根据地质灾害发育规律和发展阶段,对已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实行有计划的监测避让措施与勘察治理措施相结合。
2、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
2.1组织体系
湖北省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为湖北省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综合协调机构。
省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主任由省国土资源厅分管地质环境的副担任。指挥部成员单位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2.2职责任务
2.2.1指挥部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省大型以上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原因,审定应急处置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协调湖北省总队迅速组织指挥参加抢险救灾;指导市(州)、县(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以下分别简称市(州)指挥部、县(市)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与救灾工作;指挥长发布启动本应急预案的决定;处理其它有关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与救灾等重要工作。
2.2.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贯彻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市(州)、县(市)指挥部和省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应急处置与救灾的新闻发布;起草省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省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省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3、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经济损失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3.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3.1.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
3.1.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
3.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3.2.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3.2.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3.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3.3.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3.3.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3.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
3.4.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3.4.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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